第三纪33年2月,艾莫斯,埃拉西亚
报社外面又隐隐约约传来街头艺人长笛的慢板,悠扬又悲戚的笛声穿过寒冷潮湿的空气,让空荡荡的报社显得更加静寂。我竖了竖衣领,走出报社的大门。又是漫天的大雾。我踩着门外湿漉漉的石板路向第二大街走去。我讨厌艾莫斯的天气,即使在深冬这里也不会下雪,但是又冷又湿,每走一步都要给自己找一个落脚的地方而不至于滑倒。但街上依然有很多行人,一个戴着格子扁帽的报童在街角喊着:“本埠最大的新闻哟!新政施行,工党权力扩大。新政施行,工党权力扩大。”
我看着头版上的字笑了笑。我觉得标题的字还可以再大一点,毕竟这是几年来最大的一个新闻了。虽然不够完美,但是我的《象牙塔》依然是全首都最早发行的报纸,艾莫斯一天的新闻和社论总是能在第一时间送到市民的报箱里。
冷风让我的胸口又疼了起来。几年前一场诡异的遭遇给我添了这个消不去的顽疾,现在我的胸口每隔几周都要痛一阵子。“真是糟透了。”我赶忙吞下一片救心药,揉着胸口,踩着艾莫斯湿漉漉的街道,穿过路两旁迷迷朦朦的灰色高楼,向第二大街走去。
“佩奇爵士,尼尔.佩奇爵士。”有人叫住我。我身后匆匆走来一位他身材矮胖,身穿大衣雨鞋的绅士。他是我的同行——平特报社的总编——戴维斯。他依然是往常那样开心快活的表情,他那架金丝单边眼镜变得雾蒙蒙,让他看上去更像个喜剧演员。“嗨,佩奇爵士。你为什么总是最快得到新闻的,你的报纸发刊比我们的早了足足四个小时。你知道吗,有时候我真恨不得雇个杀手给你胸口来一枪。”戴维斯翻着一份《象牙塔》说:“有关新政的新闻、照片,还有三篇社论!你的编辑和记者们真是了不起!现在我只能靠报纸上的黄段子来赚钱了。”
“看来我应该给汉密尔顿夫人[1]开辟一个专栏,《象牙塔》的销量还能翻一番。”我苦笑着回答,一边摸了摸胸口。“但千万不要浪费子弹,亲爱的戴维斯。我这条命不值得。”
“又痛起来了?你看过医生了吗,我记得我叫你去瞧瞧詹姆……”
“艾莫斯的医生我都找遍了,没有人能治疗我的心脏,我想我活不了多久了。”我惨然笑笑。“相信我,我可不是没来由的泡病号。”
“别这么悲观,伙计。”戴维斯好意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说,“但如果詹姆斯医生也无能为力,那恐怕我也没有什么好意见了。嘿,所以你更应该好好享受生活,让自己活得开心一点,不是吗?”
我苦笑着摇摇头。我不想告诉他我的心事,我并不害怕病痛和死亡。我怀念在赫森斯廷的日子,我怀念我的朋友们:杰夫、艾玛、乔纳森。还有那个一个不知所踪的金发女子。我很想念她,我还保存着她曾经送给我的两根金色的长发,就藏在我怀表的盒盖里。我真希望能重新见到她,哪怕只有一面。
然而我知道这只是我的幻想罢了,她已经离开了我,离开了这个不属于她的世界。我甚至拜访过艾莫斯郊外那栋黑屋子的主人——菲勒西斯教授,但那里也一样人去楼空,仅有一条未卜先知似的的字条留给我。上面写着:“给亲爱尼尔,天空变成血红色之时就向南走。”但字条的内容让我感到莫名其妙。那张字条已经在我的保险柜里面放了将近一年零八个月,但天空还是阴阴沉沉的灰色。有时候我真的特别想念艾伦戴尔,虽然那是个安静得过头的地方,但此刻我只想找个借口远离城市的喧嚣。因为,我并不喜欢这个有着两年多年历史的王城。虽然抬头便能仰望到特莱瓦隆王宫和艾莫斯白塔,但围绕在你身边的总是阴湿的街道和街道上匆忙路过的行人。他们总是穿着黑色的衣帽,仿佛整个城市的人都在赶往葬礼一般。除此之外,便是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无业者:小丑、乞丐、流浪汉、罪犯……这些人遍布街头,让埃拉西亚的首都显得更加狰狞。
这是王国的惆怅。我摇摇头,告别戴维斯,拿出准备好的半个令尼,递给蜷缩在第二大街公园一角的乞丐,从他手里换来一小包谷粒。这是我每天唯一的娱乐活动,花园四周总是聚集着不少饥饿的鸽子,它们会成群地飞到我的身边,只有这个时候我才会觉得人生多了一点生机。
“谢谢您,佩奇爵士。”乞丐哆哆嗦嗦地站起身,舔了舔自己干裂的嘴唇,一瘸一拐地向公园对面的小酒馆走去。“你最好少喝点,厄尼。”我看着他的背影大声说。
“唉,可是没有酒我要怎么活啊……这几天冻得要命……”厄尼小声嘟哝着,推开了酒馆的门。
厄尼曾经是个士兵,他在一次任务中弄断了腿,但依然坚持着完成了任务。但由于救治不及,他的腿也彻底瘸了。战争结束后他试图在皇家炮兵团找个营生,但未能如愿。国王埃德蒙德三世的发疯让酝酿已久的大赦泡了汤,国教分离法案通过之后,政治界变成了中产阶级的舞台。因此,战争结束后的这三十年对于厄尼这样的人来说,是最不幸的三十年。这些年来他四处碰壁,最后只能在这个公园的角落里安家。但他一直拒绝别人的施舍,他前几年还算健康的时候会做些小东西贩卖,后来靠给人讲故事赚些零钱。但从去年开始,他的健康一落千丈。他总是抱怨关节的疼痛,后来还会咳血。尽管如此,他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