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着王宏这副死样子,胡芳真是要杀他的心都有了。
审判长仔细一张张翻过医疗记录,抬笔在旁边本子上记录了一下,又把新证据给了方恒,说道:“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》的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,本庭同意采纳被告提交的新证据。”
方恒沉着脸,快速翻看手上的医疗单子,该死的,竟然也是在14年3月2日的医疗记录,和赵淑芬的是同一天,而且还是人为殴打所致。
方恒不自觉地握紧了手,眸子里面转过晦明晦暗的神色。
“不可能,这不可能,他那天出去还是好好的,怎么会,这……这不是我打的,我根本打不过他。”赵姐看着医疗单子急忙申辩。
“呵呵。”王宏笑着:“赵淑芬,现在证据都有了你还想抵赖啊,平常我都是受点轻伤忍忍也就过去了,也就这次严重点,我才去的医院,哼哼,也幸好才有证据揭发你这个恶毒的女人。”
“不,你胡说。”赵姐撕心裂肺喊了一声,眼泪瞬间就下来了。
“砰砰砰。”法槌连连敲响,审判长道:“肃静,法庭上保持肃静。原告律师,请你发表质证意见。”
方恒轻轻呼出一口气,道:“审判长,根据证据交换规则,原告请求法院给予原告必要的质证时间。”
审判长道:“本庭同意给予原告五天的质证时间,下面进入法庭辩论。”
原告律师和被告律师都明显不在状态,这两人都被王宏这个乱来的家伙给弄懵了,法庭辩论匆匆结束。
第一次开庭结束。
;/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