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外,史密斯还根据之前3天的交战情况,大致推算出,第六十一特混舰队搭载的舰载战斗机超过了正常标准。
也就是说,第六十一特混舰队已经针对护航作战对舰载航空兵做了必要的调整。
只是,这里存在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。
如何才能掌握战场的主动权?
换句话说,如何才能让第六十一特混舰队前出,也就是让梁夏海军觉得有机会一举歼灭纽兰舰队?
显然,真要说的话,在没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,梁夏海军多半不会让第六十一特混舰队冒险前出。如果第六十一特混舰队留在了后方,远离中转岛,那就肯定无法获得将其歼灭的机会。
要命的是,还将错失撤离的机会。
等到第四十一特混舰队包抄到位,就算有机会干掉第六十一特混舰队,也要承受巨大的风险。
按照斯塔克的推测,这个时间窗口就只有1天,最多就2天。
对此,史密斯提出,在战术安排上做手脚,尽量向东扩大防空圈,从而让梁夏海军相信纽兰舰队正在撤退。
用史密斯的话来说,只要第四十一特混舰队在东边,梁夏海军会在发起攻击之前出动大批侦察机,搜寻霍瓦依群岛以北海域。因为霍瓦依群岛的岸基航空兵遭到重创,搜索海域距离北马群岛又太过遥远,所以执行侦查任务的主力肯定是航程远、速度慢,相对来说更容易拦截的巡逻机。
那么,就能通过拦截巡逻机,让梁夏海军产生误判。
只要做好安排,那么把防空截击圈向外扩张1000千米,并非不可能,更别说是拦截速度慢的巡逻机。
总而言之,这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。
按照史密斯的分析,在“断定”纽兰舰队已经开始撤退之后,梁夏海军就会让第六十一特混舰队加速前出。
不出意外,将在13日天亮前后进入第51特混舰队的打击范围。
因为没有别的办法,所以斯塔克也就只能抱着试一试的心理,采纳了史密斯的建议。
至于效果,很快就能知道了。
在进入13日凌晨之前,也就是12日夜间,第51特混舰队就把执行首轮侦查任务的舰载机派了出去,总共有24架f/a-18d,3艘航母各出动8架,全都携带了5具大型副油箱与两具侦察吊舱。
虽然是中型战斗攻击机,也就是通常说的多用途战斗机,但是挂上5具大型副油箱,航程达到3250千米,即便保留必要的余油,执行侦查任务时的作战半径也有1500千米,算不上糟糕。
这些舰载机全都飞往中转岛西北。
按照斯塔克亲自安排的作战计划,在13日凌晨2点前,还要派出一批侦察机,加强对中转岛西北海域的搜索力度。
要说的话,第51特混舰队搭载的几十架f/a-18的主要使命就是顶替a-6d去执行侦查任务。
只是,在斯塔克的计划当中,留下a-6d,并不是用来执行攻击任务,或者说这并不是头号任务。
a-6d总共就只有72架,也就是3个大队。哪怕全都派出去,也未必能够干掉第六十一特混舰队。
要想歼灭第六十一特混舰队,必须得依靠空军!
其实,这本身就是斯塔克的计划。
在发现了梁夏舰队之后,舰载航空兵只是负责提供护航掩护,攻击行动由空军提供的轰炸机执行。
为此,在12日的深夜,也就是决定留下来后,斯塔克发出一份电报,让留在本土的2个大队的40架轰炸机立即升空,前往作战计划当中规定的空域待命,并且由空军提供相应保障。
也就是出动大型加油机,延长轰炸机群的巡逻时间。
这些b-52g全都用翼下挂架携带了24枚远程反舰导弹,而且在进入战场之后,直接听从舰队司令官指挥。
要说的话,也就是离得远了一点。
哪怕那些轰炸机在起飞之后,沿最短航线,以最快速度飞行,也要在13日天亮之后才能够赶到。
显然,未必赶得及。
哪怕能够赶到,也肯定需要第51特混舰队安排战斗机提供掩护。
那么,就必须考虑空中加油。
虽然空军安排了大型加油机,但是受航程限制,都只能留在后方,而且主要是为轰炸机服务。因为作战半径实在太远了,所以得在出击阶段与返航阶段,各进行一次空中加油,总共需要动用40多架kc-10。
部署在西海岸地区的大型加油机,总共也就这么多。
如此一来,能够为护航战斗机进行空找能够加油的,就只有舰载攻击机了。
只是,没人敢保证,能把决战时间拖到13日天亮之后。
如果梁夏海军表现积极,那么战斗就有可能在天亮之前打响。
其实,这也是斯塔克在夜间安排了两轮侦查的关键所在。
正是如此,斯塔克才留下了3个大队的重型攻击机,确保在必要之时,能够依靠舰载航空兵抢先发起攻击。
现在看来,这很有可能变成现实。
在12日深夜,也就是大约2个小时之前,运输船队遭到了轰炸,而且是由梁夏空军的轰炸机发起的攻击。
虽然运输船队遭到轰炸,并没有让斯塔克感到意外,或者说早在预料之中,不然也不会让登陆舰队与运输船队分道扬镳。至于由梁夏空军的轰炸机发起攻击,也没什么奇怪的,毕竟梁夏空军有数千架轰炸机,抽调几十架支援海军也很正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