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逍手里哗哗舞动镰刀,脚下踩着特殊步法,回忆前生的一些基本功,一边练习一边赶路。正走着,忽听旁巷里传来密密麻麻的脚步声!
耳朵一动,光凭着耳力,杨逍便是听出不下十人,整个寨子动不动就出动十人的家族,只有财主那一大家子。脚步声中,还夹杂着赵彦和赵卓的声音。
“天要下雨,娘要嫁人啊。”杨逍索性不回家了,就在这儿等着。
就在这时,旁边忽然窜出一道人影,杨逍反应何其之快,反手一拳就打向身侧,出手的同时,余光瞧见来人却是好友金钟,忙又停手。
金钟也是一慌,见拳头停在鼻尖前,方才松了口气,低喝一声道:“别说话!”伸手拉着杨逍胳膊就走,杨逍不知道金钟为何如此,但出于对好友的信任,便任由他拉着。二人拐到屋后躲起,金钟单手将杨逍拦在身后,探头出去查看情况。许久方才回头,长呼一口气,一副余悸未消的样子。
这倒把杨逍可看乐了,金钟给了杨逍大大的白眼,道:“你还笑,知不知道我晚来一步,就要给你烧纸了!”
杨逍道:“怎么回事。”
金钟拉着杨逍又拐到屋子的另一面,确保不被财主家奴子看见,方才道:“方才我给财主家送布,听到财主和师爷在那说起了火焰手套的事情,这个火焰手套是边城谁家人送给城主的寿礼,没腚眼和城主府师爷想暗吃了,然后栽赃给你们姐弟俩!”
杨逍心头呵呵一笑,本以为是小孩打架找家长,不想这背后隐藏这么大的祸事。
“不好!姐姐去老财主家了!”杨逍低喝一声,金钟忙将杨逍拦着,道:“现在你去,也是白搭!”
“那你让我不管姐姐了?”杨逍眸光渐渐冷了下去,无比刺骨,金钟比杨逍大上几岁,以前的杨逍向来对金钟都是言听计从从,而且甚是胆小怕事,眸光从未像今天这般阴冷。
金钟一时竟愣住了,而杨逍早已推开他的手,向财主家赶去。
金钟一拍大腿,赶忙追上,二人在巷道里左蹿又伏,蹑手蹑脚,时下天色刚好已黑,摸到财主家对面的巷道里,杨逍不傻,可没有傻不拉几冲出去和没腚眼要人,而是蹲在原地,好生观察。
“没腚眼家你熟悉不熟悉?”杨逍低声问道。
身后的金钟道:“我老是给他家几个小妾送布,知道几个院子,但别的地方我就不清楚了。怎么杨逍,你不会是想进去找你姐吧?”
杨逍摇了摇头,道:“既然你也不熟悉,我们就没必要进去了。”
金钟忙道:“去我家吧,去我家躲躲。”
“我就你一个朋友。”杨逍面上满是阳光般的笑容,金钟心下甚是感动,生出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豪情,道:“没事,有难同当!”
杨逍心道:金钟这兄弟好是好,就是脑袋太直了些。“我就你一个朋友,你想,没腚眼家的狗奴子见我不在家里,他会想到哪儿?”
金钟皱眉,恍然大悟道:“我家!”
杨逍点头道:“不错!所以,现在你要立刻回家,和叔叔在一块,免得惹祸上身!”
“那你怎么办?”金钟焦急的问道。
“我自有办法。”杨逍满面轻松的道,金钟见杨逍如此表情,心下还想追问,可随后一想,又闭嘴不问了,关心的看了眼杨逍,说句小心后,便飞快赶回家中。
“姐姐,放心吧,你一定会没事的。”说完,杨逍消失在了夜幕之中。
……
赵府,赵定书房。
“肖兄,这件事结束之后,你我可要好好喝上一杯,你可是帮了我赵家大忙了啊!”赵定高坐主位,右手首位坐着一个国字脸,络腮胡大汉,名叫肖宇,是为城主大人身侧红人师爷。整个琅琊城,城主老大他老二。
火焰手套是五阶攻击手套,可以大幅度的帮助法者快速凝聚火元素,从而使得法术释放的更快,威力更大!
是边城城主边烧亭献给琅琊城城主大人五十岁大寿的贺礼宝物,岂是凡品,赵定胆敢将之吃下,不得不说有着一颗天大的胆子。
“赵兄,城主大人问起来……”肖兄长的一张国字脸,满面正义之气,却也干着如此宵小之为。
“呵呵,明白,明白,这个杨逍杨飒死后,我会差人给他们多送点纸钱,毕竟也是给我当了替罪羊……”说完,赵、肖二人仰面哈哈大笑,恰时屋外传来管家赵三声:“老爷,出去的人回来了,没押到人。”
赵、肖二人对视一眼,赵定沉声道:“这么多人抓不着一个五岁孩童?干什么吃的?”
门外的赵三隔着房门,见不到自家老爷的面色,心下也没底,当即转过头,向刚刚给自己塞了好几十银币的十多个奴子大骂:“你们这多人抓不到一个五岁孩子,还有脸回来?”
奴子们赶忙磕头认错,连连求饶。
房门打开,赵定负手走了出来,看着跪在眼前一片的奴子们,阴声道:“走,去金瘸子家。”
管家赵三赶忙答应一声,招呼奴子牵来骏马,扶着赵定上马,随后又差人叫来了二十个奴子,总共三十多人,赶往金瘸子家。
躲在赵府门前对面巷道里的杨逍,见赵定亲自带着三十多个人出来,不仅嘿嘿咧嘴笑了起来,“走出来三十多个,这段时间刚好收粮,府里的奴子应该不多!”随后,杨逍蹑手蹑脚摸了过去。行到青石墙下,抬头目测墙头足有三米高,四周观瞧一番,却是瞧见东边有着一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