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年三十!
又是一年春节!北方的天公显然没有作美,下了几日的雪依然还在飘着雪花,银装素裹,把整个天地打扮得一片白色,冰冷,却又冰清玉洁。在这片白色中,到处又可见红装,凭白增填了许多热闹的风采。
大年三十团圆饭,沈欢并不敢随处走动,只能留在家里陪母亲与妹妹。妹妹小莲儿又大了一岁,却更好动了,从早上起来到现在都没有停过,上蹦下跳,一下子和母亲说笑,一下子又缠着大哥。至于母亲沈氏,年纪是越来越大,不过还未够四十的她,却更见风采了,生活的好转,令她有了一丝的福态,再也不复往日的忧愁。
吃饭的时候,沈氏笑得极其满足:“等过完年,我们家可就要再添一副碗筷咯!”
沈欢微笑着不说话,心里却明白她的意思,过完年,又要张罗他的婚事了,但是,他准备好了吗?
小莲儿嘴里叼着鸡腿,吃得油光满面,呜咽着说道:“娘,过完年大哥就要娶嫂子了吗?”
“当然!”沈氏满足地笑道,“年后就成亲,也许明年过年前就能抱上孙子了。莲儿,你喜欢抱侄子吗?”
小莲儿大是点头,道:“喜欢,喜欢!不管是侄子还是侄女,我都喜欢!”
沈氏轻喝道:“说什么侄女,当然会是侄子,是吧,欢儿?”
沈欢哭笑不得,怎么一要成亲,大家想到的都是儿子呢?司马光是这样。母亲也是这样。十八岁的爸爸?沈欢可从没有想过自己会有这么一天,虽然后世别的很多国家都允许十几岁结婚生孩子,但是他所处的国家,几十年地观念输灌,晚婚晚育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,特别是他这种知识分子。更不肯早早用婚姻把自己给套住了!
一想到自己乳臭未干就有孩子叫爸爸,还有那十多岁身体都还没发育完全的女子要做妈妈,沈欢就感到一阵恐惧。无奈的恐惧,感觉自己做什么头是徒牢了。
沈氏又叹道:“欢儿,等你成亲有了儿女,娘也就没有什么可奢望的了,更不会再希冀什么!还有莲儿,也渐渐长大,娘看在眼里。喜在心上!”
“娘……你放心,我们一定会越来越好的!”沈欢坚定地说道。
“当然!”沈氏笑着回道。
沈欢心中一动,张嘴想说什么,却不敢说出口,其实想想母亲如今才不过三十几岁,还未算老,也许……改嫁也是一个出路,不是吗?再仔细一想。其实古代——至少是宋代以前,倒也不忌讳妇女改嫁。汉时期就更不用说了,那时候需要人口,改嫁很平常;在唐代,好像改嫁过地公主都有十几二十个,可见之前立法并不忌讳这些的。
就是在思想与礼法都比较齐备的宋代,民间改嫁也属正常。像仁宗时期的刘太后。适真宗时,不也成过亲了吗?算得上改嫁的典范,大臣们也清楚,但还是心甘情愿地奉她为太后,由她掌管朝政十数年!贞节牌坊之类的东西,是宋以后明清之期思想桎梏搞出来的祸害妇女的东西罢了。
既然民间不忌讳,沈欢刚才想到的就是劝沈氏改嫁,免得最后一个人孤单寂寞。但是,话到嘴边,又不敢说出来。生怕沈氏以为自己嫌弃她了,要把母亲给撵出去什么地!沈氏一个人,这几年也撑过来了,可见她守寡的心思是坚定的,不然当时那么艰苦,完全可以不必自己一个人负担。其实民间之妇多为改嫁,也不一定就是与礼法有关。而是迫于生计。不得不再次嫁人,特别是那些有几个孩子的妇女。更无力抚养,只能以此来爱着子女了!
“唉,一切顺其自然吧!”看着母亲与妹妹其乐融融的模样,沈欢也不愿打搅了今日的气氛,暗自把遐思压下。
吃了一半,沈氏突然又问道:“欢儿,过完年是不是与王家姑娘把婚事给定下来了?”
果然来了,沈欢知道推脱不了,只能硬着头皮说道:“应该是吧。”沈氏松了一口气,喜道:“尽快就好,尽快就好!为娘都迫不及待地要看看欢儿娶媳妇了!”
沈欢苦笑,避无可避的他,也只能继续撑下去了。过完初八,虽然元宵还未到,不过年节的气氛渐行渐远,开封城又开始了往日地忙碌。朝廷也开始办公,官员陆续回到任上,继续为这个天下“出力”。而沈欢的婚事,也在司马光等人的督促下,开始提上日程。之前完成了六礼中的前三礼,还有后三礼孤零零地被抛弃在一旁,如今正好是让他们团聚的时候了。
初十那天,男方又开始派遣人到女方一家协商,做那“纳征”一礼:纳征,亦称纳成、纳币。六礼中第四礼。顾名思义,看字面上的意思众人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。不错,正是后世俗称“卖女儿”该收取的东西。也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礼。
《礼记-昏义》孔颖达疏:“纳征者,纳聘财也。征,成也。先纳聘财而后婚成。”男方是在纳吉得知女方允婚后才可行纳征礼地,行纳征礼不用雁,是六礼唯一不用雁的礼仪——这总算不再为难沈欢了,不然这种孤雁绝声的季节,买起雁来,物以稀为贵,是贵得要命的!
想想纳征真是好计谋,至少能让母家不至于白养女儿十几年。想想也是,所谓出嫁从夫,在古代,嫁出去的女儿就像泼出去的水;又所谓覆水难收,此时不趁机敲诈一般,岂不是对不住天地良心?看看历代纳征的礼物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——民间多用首饰、细帛等项为女行聘,谓之纳币,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