莫北辰皱眉:“向东有敌人。”
“向东,我去引开他们。”夜枭说着,一声长啸,片刻消失不见。
莫北辰有些不懂,夜枭本是来杀林岳的,现在这种情况实在让人费解。
路上颠簸,又行出数里,林岳揉着脑袋醒来。
莫北辰见林岳终于醒了,连忙询问伤势,告知现如今的处境。
林岳点头:“向东是对的。”
佣兵团虽然都是老兵,但急行军的速度并不很快。这是为了节省体力,因为全速前行并不可取。
若有战斗发生,全速前行的士兵就会因为体力消耗严重,心脏跳动过快等一系列问题导致战斗力大打折扣。
到了夜里,一路疾驰已经百里,山路难行,很多佣兵已经耐受不住。
林岳大喊:“兄弟们,坚持住,马上就到青峰城,只要到了青峰城,咱们就安全了。”
此时夜枭回返,他去引东方敌军,但敌军太多,并未全部引开。
巴伯尔和艾登已经汇合一处,一南一北跟在佣兵团后面,距离不过十里。
看的出来,今日若不灭了天狼佣兵团,他们不会罢休。
三面尽是敌军,若不能逃出包围圈,便是一场死战。
林岳大喝:“兄弟们再坚持一下,咱们向东南,再有三十里便能逃出大山。到时会有人族军队接应,兄弟们,再坚持一下。”
然而,连日苦战,佣兵早已经跑不动了。
刘炳和邹成伟对视一眼,俩人点头:“团长,兄弟们留下拒敌。”
林岳当即拒绝:“不行,此事不可再提。”
邹成伟道:“团长,兄弟们实在走不动了。前日你为了让兄弟们逃命,自己留下来,你付出的已经足够多,兄弟们感激你。现在,到了我们留下来的时候了。”
莫北辰道:“我带兄弟们留下,团长……”
刘炳道:“我天狼佣兵团巅峰时期一千多兄弟,老团长更是待兄弟们恩重如山,如今天狼佣兵团生死存亡之际,怎能让外人代我们舍身成仁?”
这一句外人,并不让莫北辰心寒,刘炳如此说,目的全在激将,因为此时莫北辰已经是天狼佣兵团的人。
邹成伟道:“这两仗打的痛快,我邹成伟没什么能耐,死则死矣。你和团长都是有大智慧的人,活着,振兴天狼佣兵团,还得靠您和团长。”
金雄也要留下,但被众人一口否决。舍身成仁并不难,难的是如何活下去,振兴天狼佣兵团。
话说到这里,再无需多言。莫北辰只让赤金旗兄弟留下一个弹夹,其余子弹尽数交给留下拒敌的兄弟。
走半个时辰,后方枪声大作,是邹成伟和刘炳,他们的战斗已经打响了。
战斗持续的时间并不长,不问可知是因为子弹已经打光。就在枪声停止的瞬间,次序两声轰天巨响,逃出升天的佣兵团兄弟回首北望,这一刻,无言。
……
次日,林岳再度头疼欲裂,这疼痛根本无法忍受,是科纳斯触发了血之枷锁。
夜枭也不多话,直接将林岳打晕,抗在肩上,快速向南。
此时夜枭已经得知林岳与蓝清浅之间有情感纠葛,越看林岳越是顺眼,心中想着:“妹夫年级轻轻便当了天狼佣兵团的团长,且看他如此服众,定是有能力的。年岁也是相当,就是这长相实在太……太他娘的漂亮了,招蜂引蝶,不好,不好。”
他心中明白,但太长时间不说话,想要说话流利,还需要练习些时日。想起这些,他的眼中满是担忧,嘴里不断催促着:“快些走,走快些。”
众人日夜兼程,次日正午林岳醒来,血之枷锁并未再度触发,这让众人稍放下心来。
午时过行出寒风峡谷,再次见到平原,一众佣兵竟有再世为人的感觉。
刚出来,便看到有人族士兵正在和血族战斗。
林岳看到那带头之人,大喜过望!
……
人族只有一个连,但尽是精兵。带头一人身穿白色暗纹长袍,上用金线勾勒梅枝,几朵梅花点缀,素雅中透着华贵。
手持破魔秘银枪,浮雕四爪金龙,金银之色,甚是扎眼。秘银及其珍贵,但对血族来说,是剧毒。
而破魔秘银乃是秘银之极品,但破魔秘银却不适合涂抹在兵刃上,一来秘银乃是液态,容易挥发,若想在兵器中加入秘银,必须要以灵力阵列将秘银锁住。
就算是宫廷御制,这工艺也是繁琐,也是奢侈到了极致。
破魔秘银枪上下翻飞,灵性十足,随着白袍小将灵动腾挪,一时之间无人能敌。
人族好手甚多,放眼一看,便有至少五名坐照境高手,白袍小将为首,其余五人侧翼拼杀,这便如同一台绞肉机,不断向前。
然而,血族太多,足有四五百。领头是一荣耀子爵,此时子爵负伤,便让士兵拼杀,自己躲在后方。
莫北辰见林岳欣喜,便不着急离开。但林岳不开口,他也没有想要出手的意思。
那白袍小将转头向林岳看了一眼,稍有些稚嫩的脸上怒气盈盈:“你还要看热闹到什么时候,若不是本少爷拦下他们,你个呆瓜走不出寒风峡谷。”
林岳咧嘴一笑,寒夕照来了,这是他到遗弃之地以后,唯一值得高兴的事。
林岳一指血族士兵:“杀!”
说着,拿出鹰击,抬手便是一枪。其余兄弟架起枪械,对着血族扳机一扣到底。
那荣耀子爵大恨:“撤。”
说着,自己先一步向着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