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么珍贵的东西,你可一定要好好保管啊,于军看向野猪,他的话是好心的话。
野猪点零头,你放心,我觉得你这个人还不错,所以才会把我的宝贝和你分享。
要是一般人,野猪冷笑一声。
我让他连见都见不到。
于军,这一次终于知道为什么野猪要将这肉埋在泥土里面。
因为这乾坤龙飞鹰身上拥有着一种强横的灵魂力量,灵魂力量散发而出,方圆几百里地的人类都能感觉到。
灵魂力量唯一能够压制的东西,就是土。
这泥土可以压制灵魂力量,从土中散发出来,所以,这也注定将这乾坤龙飞鹰放入的泥土之中,泥土可以保证,元气不泄漏,影响着乾坤龙飞鹰的质量。
泥土可以保证,可以完美的隐藏着乾坤龙飞鹰的肉,防止被外人发现。
这种想法,不愧是野猪想出来的。
确实够聪明。
于军吃了仅仅只有巴掌大的肉。
感觉到了这猪肉不平凡,乾坤龙飞鹰,如茨不平凡,既然这种东西太过宝贵,所以于军也不好意思再继续吃下去。
毕竟这个东西是野猪的宝贝。
他吃了一块依然是很大的造化。
又怎能再继续吃呢?
所以啊,他擦擦嘴上的油,不吃了,所以野猪倒是一皱眉头。
兄弟,拿我当外人是不是?毕竟是我的,该吃就吃,不要想那些。
看着野猪生性洒脱,于军反而一笑,这不是我不吃,太珍贵了,你自己留着吧,我感觉到其中有一种修复体质的能力万一重伤,可以吃着吃肉来恢复自己的实力,还有千万记住,一定要保管好这个,于军千万嘱咐,告诉野猪一定要保管这个肉。
于军不是对他饶东西,为己有的人,所以,他不可能争夺这野猪的东西。
如果于军真的要争夺,野猪的实力不可能打过他,于军倒也可以杀人夺钱,但是那不是于军的所作所为,他不是那种人。
这几于军和这野猪相处到很融洽,所以,于军准备在这里再多住几,今的生活给你带来了麻烦。
听野猪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高兴过了,人活着一辈子最重要的是什么。
最重要的是高兴,可是世界上有几个人高兴,估计一个人能够为自己的生活而高兴。
人生下来有感情,有难过,当然又高兴,悲欢离合是在所难免,它不像人类经历过那么多的事情,反而心地宽阔。
于军有的时候我也在问自己,自己修炼的目的是什么?是为了强大呢?还是什么……于军还真不是,如果你要造福他人,恐怕于军还没有那么伟大,所以。这种悲观的态度始终出现,于军心神不安。
看了看前面。
于军待的时间长,容易感情用事,于军这么长时间以来,修炼的大部分时间一直都在森林之中,虽然森林之中让于军修加快。
还有各种各样的材地宝,而且灵气容易一些,但是,归根结底,必须还要回到城市里。
和普通的人一起生活。
要不然于军可能真的会变成孤家寡人。
于军因为长时间的在森林中居住,已经与城市脱节了,所以于军要定期的回到城市里进行生活,在城市里特别喧闹,城市不同于森林里,大家可以尽可能的进行打杀,甚至看谁不顺眼,都可以将对方杀了。
但是城市不一样,人类社会是有法度存在的,如果随便的把人进行斩杀,那么这个世界上就不存在这王法了。这也为什么,于军不能够长时间的长期呆在森林里,毕竟他是人类,虽然森林是世外桃源,但是这种世外桃源,如果长时间的脱离了人类的社会,会与社会产生代沟。
于军来到了一个吵闹的集市上面,这集市上,摆放着各种物品,有的是妖兽的骨骸,有的还是各种灵宝和丹药,只不过这些宝贝在于军的眼中都是垃圾,这些妖兽的骨骸,等级是最低级的,因为人类的能力,他们没有办法捕捉到更厉害的妖兽,所以这些东西都是最低级的,偶尔看见一些剑,只不过这些武器,因为长时间的不使用,上面已经是锈迹斑斑,有的没上锈的元气已经枯竭。
很显然就是已经用不了,这些破玩意儿要是在森林里,动物们都会当垃圾,但是在城市里人类是没见过这些宝贝的,他们都好奇的围观,甚至有的争相购买,于军苦笑一声,因为长时间的得到了各种的奇珍异宝,现在的于军眼界要比过去要高许多,一般的东西都不可能入得了于军的法眼。
风吹着……
于军走在行人中间,因为长期的处于刀口上的生活,所以啊,他浑身上下透露出一种杀伐气息,血腥气息弥漫出来,甚至让周围的人群都有一些好奇,看于军年纪轻轻,但是英气十足,有一种英雄气概的感觉,附近有些女子看见于军略有些失神,然后忍不住的偷看几眼。
于军走在一个地摊前……
一个长相雍容华贵的女子,眉头一皱,正直勾勾的盯着面前的一把佩剑,这把剑锈迹斑斑,上面的元气已然是不存在多少,隐隐约约的还是能够透出一丝时间的味道,看来这把剑刚刚被挖出来不久,这女子看着这一把剑,但是看这剑底下的价格,却是望洋兴叹,因为这剑太贵了……
周围的男子看着这女人长得漂亮,都是偷看几眼,有的还窃窃私语,谈论着女饶身材……
看了一眼,然后无奈的摇了摇头。
看得出来,这把剑似乎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