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如此,又何必逞那份儿强?让自己吃亏难堪呢?
智者顺时而动,为了置一口闲气,让自己吃亏受辱,是傻子才会做的事儿,她这么聪明,不会做那么蠢的事儿的。
见她识时务,淳于珟很满意,手也将她放开了:“从明天起,你到温柔乡去登台唱曲儿,不管用什么法子,务必要让自己在七天内名声大噪,让平阳城所有混迹于风月场中的人都知道你的存在!”
低沉的嗓音,潺潺的流淌出命令,透着不可辩驳的高高在上,显然发号施令惯了。
沈若兰低头,揉着被捏痛的下颌,闷闷道,“好,我去。”
不是她没骨气没原则,而是现实太残酷了,她真的惹不起这位大爷啊!
她的识相和配合,取悦了这位大爷,他起抬手,抚了抚刚才被他捏红了的小下颌,弯腰,倾在她耳边,幽幽吐气:“别怕,好好的做,爷不但不会伤你,还会派人在暗中保护你的。”
沈若兰被他的贴心和周到骇得打了个哆嗦,她可不认为他会这么好心,哼!分明为了留着她把陈婆子她们引出来才,不让自己出事儿的,她要是出事儿了,谁还来给他做珥啊!
他急着让自己提高知名度和曝光率,不就是为了更好的利用她引出陈婆子,他好守株待兔,达成所愿吗?
然,却不知,他这么做是另有原因的。
再过几天就是小年了,平阳府府尹每年小年儿这天,都会宴请平阳城的豪商巨贾,说是官民同乐,一来是为了向百姓显示他的平易近人,二来也是为了让那些豪商巨贾们为平阳城的建设多出些银子。
确切的说,是为了让那些豪商巨贾们多孝顺他些银子。
淳于珟已经打通了杜管家那道人脉,七天后也会去宴会。
但他终归是以客人身份,又是个男人,想进入后院找一个妾室,是很困难的,万一打草惊蛇了,便是功亏一篑。
但是这个小村姑就不一样了,她是个女人,若能以歌女的身份混进府里去,就不会让人有戒备心,到时候再找机会溜进后院儿,只要见到姒玉,便可大功告成了。
这小村姑虽然怂点儿,但人是还蛮机灵的,从她能从那伙儿人贩子手中逃出来便可窥见一斑,这件事儿交给她去做,应该不会出错儿!
这边,他这般打算,那边沈若兰也下定决心了,就如同被qiangjian一样,既然反抗不了,不如躺下来享受呢。
既然违背不了他的命令,那还不如趁着这个机会大干一番,说不定能发大财呢!
她很有阿q精神,事到如今,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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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他让自己在七天内红起来的要求,沈若兰觉得并不难。
她会很多脍炙人口的经典曲子,随便拿一首出来都能唬住这些没多少见识的古人,想红起来,对于她而言简直易如反掌。
第二天早上,沈若兰睡够了,吃饱了,直接去了温柔乡,找到那里的掌事后,向他提出要登台唱曲儿。
掌事的见她一副面黄肌瘦,尚未长开的模样,怕她这副尊容会扰了客人的雅兴,于是毫不留情的拒绝了她。
沈若兰也不着急,掌事的态度原在她意料之中,被拒绝后,她顿了一下,随即亮开嗓子,唱了一曲苏学士的《明月几时有》
“明月几时有,把酒问青天,不知天上宫阙,今夕是何年,我欲乘风,归去又恐,琼楼玉宇,高处不胜寒……”
沈若兰的声线很特别,既有少女的轻柔婉转,珠圆玉润,又要历尽世事的女子的轻柔悠扬,荡气回肠,两种不同的唱腔和在一处,静如天籁般动听,优美的曲调,让人意荡神迷,如置云中,特别是那华美脱俗的辞藻,竟有让人为之震撼,想要拍案叫绝的冲动!
一曲毕,掌事的瞠目结舌,不用沈若兰多说,当即拍板儿,请沈若兰晚上来登台唱歌儿!
有这样悦耳的仙乐,唱曲儿的颜值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了!
沈若兰却觉得,她的曲子虽好,但要是她的扮相也好的话,可以红得更快些,前世那些歌星们哪个张的不好?可他们每次上台前还是会绞尽脑汁的打扮一番,力求在台上展示出最好的自己,给观众留下最深刻的印象。
她现在亦是如此。
于是,从温柔乡出来后,她去了几家成衣铺子,为自己采买登台用的行头,她选了一件浅黄色的棉布短襦,短襦的领口和袖子镶着红色的绸边儿,又买了一条蜜色的绸缎绣碎花长裙,藕荷色的腰带,这一身搭配起来,素雅清新,娇俏可人。
发型上,考虑到自己头发黄,数量还少,要是盘起来的话也就是一个乒乓球大小的小髻,很难看,索性不盘头了,就散着,在后脑勺松松散散的编几条装饰的小辫子,再簪上一朵粉嫩嫩的绢花衬托,这样就能将她的相貌提升五六分。
要是再擦点官粉,让自己暗黄的皮肤白皙起来,画点儿唇彩,让自己的嘴唇也红润起来,她的相貌就可以提升到七八分了,如此,便不敢说自己是绝色之姿,但至少也算得上是个清秀佳人!
买绢花的时候,她意外看到了一副南红珠子的耳坠儿,跟她这身打扮很配,便顺便儿买了下来,加上之前买衣裳买胭脂的,总共花了三两银子!
她现在有钱了,花起钱来也是大手大脚的,但是,前提得是在自己自愿消费的情况下,现在她买这些东西,完全是为了达到齐大爷给她设定的目标才破费了,也不知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