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台共设有休息大厅一个,公共化妆间一个,还有若干个小的化妆间,这些化妆间主要是给女明星使用,因为她们要换衣服,还要有专门的化妆师来替她们化妆。
至于男明星们,大多都是挤在公共化妆间里,随便捯饬两下就行了,毕竟他们只是嘉宾,最多唱一两首歌就行了,不用频繁的更换服装。
刘云霄带着吴良,还有好几个男明星一起来到化妆间,大家随便聊了几句,就开始各自忙开了。
吴良也不上台演唱,所以就在旁边安安静静地坐着,他倒是有心想要跟这些声名赫赫的明星们多聊两句,但看到人家都在忙,也不好上去打扰。
刘云霄大概是因为欧阳宓之前那番叮嘱,所以对吴良特别照顾了些,见他一个人坐在那边无聊,就转过来跟他说话,问他道:“我听梅丽莎说过,你给她写歌的时候,只花了十几分钟,你写歌一向这么快吗?”
吴良想了想,说道:“有时候灵感来了,就会很快。”
刘云霄点了点头,如果吴良回答一向都这么快,他估计还会怀疑,不是没有几分钟就能写出一首歌来的人,但如果每首歌都这么快,那就显得有点儿惊人了。
接着他又问到:“你很擅长写歌吗?”
吴良笑了笑,如果说到别的方面,他估计还没那么足的底气,但是说到写歌……他可是有系统傍身的人,谁能比他更快?
刘云霄大概是感受到了他的信心,露出一个惊讶地表情,说道:“看来你是很有信心啰,那有时间帮我写首歌怎么样?”
吴良好奇的问到:“你要出新专辑吗?”
“不是。”刘云霄笑道:“稍后我可能也会有几场演唱会,好久没唱新歌了,希望能给观众们一点儿新鲜的感觉。”
“好。”吴良一口应下。
给天王写歌的机会,可不是人人都有,而且还是刘天王主动邀歌,这下彼此间就算是拉近了关系。
“那你有什么作品,先让我过过耳,我跟你说,我的要求可是很高的,如果你写得不好的话,我可是不会收货的哦。”
刘天王半玩笑半是认真地说道。
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刘天王说话的艺术了,他没有先说过过耳,因为那样就会显得他很不信任吴良,他是先说了写歌的事,再提出要过耳的要求,这样就显得堂堂正正,也不会让吴良产生反感。
吴良虽没听出其中的区别,却也觉得刘天王很和蔼,很好说话,于是老老实实地告诉他:“我写的歌里面有一首叫《十年》,想来您应该听过。”
“咦,你就是写十年的那个无量寿佛?”刘天王这次是真惊了,情不自禁地叫出了声。
要知道,《十年》可是近一个月来最火的歌,没有之一。
它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,就达到了很多歌曲大半年都没达成的点击的网站流量,硬生生往上抬了近十个百分点,甚至有很多人预测,这首歌将会是今年的金曲奖大热之一,如果不是因为它的演唱者一直很低调,而且还用的是化名,也许这家伙将成为有史以来成名最快的超级歌星。
但是刘天王怎么也没办法将《十年》里那个深情款款地演唱者,和面前这个一脸无辜的小胖子联系起来。
“对,我就是那个无量寿佛。”吴良没有嘲笑刘天王的失态,因为他知道,如果不是有系统的存在,他是不可能写出《十年》这样的歌来的。
他的作曲水平还算可以,但绝不是顶尖,像《十年》这样的歌,没有生活阅历和足够的天赋,是写不出来的。
刘天王也注意到了自己的失态,连忙收敛心神,重新整理了一下仪容,这才又对吴良问到:“这是上那个无量寿佛真的就是你?”
吴良又点了点头。
“怪不得!”刘天王感叹到:“怪不得梅丽莎这么看好你,还特意过来把你引荐给我们,原来你就是那个一天一首新歌的怪才,我真是服了,她怎么不早告诉我?”
吴良无语,什么叫一天一首新歌的“怪才”,我明明是天才好吗,我哪里怪了?
他却不知道,他因为在直播间里肆意挥洒“才华”,每每展现出现场写词作曲的天赋,因此被很多人称为天才;但是他的脾气又很怪,每天只写一首歌,写完收工,从来不理会观众的抱怨和不满,所以很多人都认为他是“怪才”,脾气很怪的天才。
知道吴良的身份之后,刘天王也对他有了另眼相看的感觉,他对吴良说道:“不过我最喜欢的却不是你的那首《十年》,而是另一首歌,你知道是哪首吗?”
吴良想了想,尝试着说道:“笨小孩?”
“宾果!”刘云霄弹了一个响指,好奇的问道:“你怎么会知道?”
吴良充满自信地回答道:“因为我知道你早些年的经历,你的奋斗历程,很像歌里的那个笨小孩,所以我觉得你一定会喜欢这首歌。”
刘云霄感叹到:“其实不止是我一个人很像那个笨小孩,很多人都跟我有着相同的经历,只是他们当中有的人坚持下来的,有的人却半途放弃了。我很喜欢歌里的那句歌词,‘往着胸口拍一拍呀,勇敢站起来,别让心情太坏’,其实我以前吃过很多苦,受过很多罪,但我一直告诉自己,我是个笨小孩,没有别人可以依赖,所以我只能靠自己,我必须自己站起来,一直向前进,不停地向前,才能走到所有人的前面。我做到了,所以我觉得非常自豪,这也是我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