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TVB给艺人的合约分为两种,一种是部头约,一种是长约。
部头约是专门针对那些已经成名的一线明星,一般是拍电影红火后又回TVB拍剧的红星,如现在的朱茵在TVB签的都是部头约。
一部电视剧多少钱,大家约定好,更像是一种合作关系。TVB也无权干涉朱茵接拍任何广告和电影。
而长约则是针对完全是TVB自己培养出来的新人,都是一签就七八年的长约,薪酬也很低,一切活动都被TVB监控。
但还没有资本的年轻艺人为了获得在TVB的资源,更多的在屏幕上亮相,不得不这样签。
据说以前根本没部头约,所有艺人都被TVB用长约严格控制。
但是因为80年代初期和中期包括刘德华、周润华等红星拒绝与TVB续签长约而闹翻,而TVB对他们的封杀雪藏也根本起不到作用。反思后,TVB高层便增加了一种对大腕明星妥协的方式。
陈法蓉则是掉进坑里,她1993年与TVB签了7年的长约,虽然获得了不少出境机会,更在TVB监管下参与了几部电影的拍摄,但一直都是处于挣不到什么钱的状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