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义本在人从里寻找儿子的身影,却发现霍无痕正骑着雷影飞龙马追赶一名腿部受伤的逃兵,立刻驱马奔去。
霍无痕在先前的混战中一直躲在重骑兵后面,他贪生怕死的性格在此刻充分暴露出来。那胯下的马儿好似也理解他的心思,并不像初次上阵时那般任意驰骋。但霍无痕内心中还是想要完成父亲交给的任务,他也有不想被人瞧不起的好胜心,希望真的能手刃一个敌人,借此来证明自己的实力。所以,当看到那名张皇失措的受伤逃兵时,立刻便如见到老鼠的猫一样扑去。
再接近一点点,再稍微靠近些……
霍无痕在心中思索着自己要用什么样的方式杀掉对方。是一枪从后背刺穿他的身体?还是把枪当成棍棒猛击他的脑袋?他发现自己的想法很多,但当真正需要行动的时候,一切却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。
这可是杀人啊!是在战场上杀人!并非从前经历过的以多欺少的斗殴,是会流血,会让一个生命从这世界上彻底消失的一种残忍行为。
这一枪终究还是没能出手,霍无痕望着那个为了求生而拼命向前逃跑的人,目光中反倒多了一丝同情。他停住马,默默注视着,手里的枪杆也不由自主地垂了下去。
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旁传来,未等霍无痕扭头去看,他的身体便已被随之而来的九天云蟒枪狠狠抽打了一下,整个人立时从雷影飞龙马上摔落下来。
霍义本冷眼盯着儿子,见他重新站起来,才道:“战场上,只有懦夫才会去杀跟自己同样怕死的人,勇者只会挑选比自己更勇猛的人做对手。你不合格!从明天开始编入步兵队列,下次战斗冲到第一线去。”
耳边那如刀的寒风还在肆虐,白雪好似嘲笑自己的精灵般随意打落在身上。霍无痕的手脚已被冻得麻木,但他的心却是滚烫的。
夏仺城前的战斗还未完全终结,皇都军正追赶败退的鹤威军,企图将他们尽数歼灭。漫天飞雪中的战场绽放出别样的血色,在远方的一座山岭上停着一辆黑色转御車,正有一伙人默默远观这场惨烈的战争。
站在最前面的男人穿一件狼皮毛编织而成的黑色大衣,一头金色短发杂乱耀眼,正举着望远镜关注战场上的情况。在他身后还有五人,其中的三人都是熟脸,正是先前偷袭霍云起的齐欢离、陈辉风、撒奔三人。另外的两位生面孔是一男一女,男的身穿藏蓝色长袄,脖子上围一条白狐皮围巾,肩扛一把改装过的狙击步枪。女的扎双尾辫,年龄大约在二十岁上下,白皙的皮肤和飞雪一样洁白,细长的双腿上穿着红色皮裤,上身套一件棕色的熊皮外套。
这伙人是鹤威王花重金雇佣来的魂武,他们之中大半都出身自罪恶城塞。实际上他们彼此之间并没有任何关联,只是为了金钱而被强拉硬凑到一起的,共同想方设法破坏皇都军可能对鹤威军构成的威胁。
“看清楚了吗?”扛着狙击步枪的男人踏前两步来到金发男人身边。他的真名字叫箫请,虽然这是个非常普通的名字,但如果有人知道他的另一个称号,立刻便会惊得目瞪口呆。就算是这六人里面,也无人知道他的另一个身份。
“何止是清楚,简直就是通透。”金发男人名叫西门清风,是这次行动的首领。虽然他们只是为了共同利益勉强组合在一起,但规则还需要遵守,谁也不想把事情搞砸,得不到自己卖命换来的那一份。
组队中唯一的女性名叫陆雨幽,她的外貌清纯靓丽,可声音却低沉沙哑,对西门清风道:“杀了霍义本我们的任务就算完成,你还在等什么?”
西门清风弯着嘴角却不露牙齿地笑道:“最有价值的猎物,当然要在最有价值的时候宰杀。鹤威军已经战败,现在杀掉霍义本没有任何必要,只能等到下次战役了。”
一旁的箫请这时却取下了肩上的狙击步枪,对准了战场的方向。齐欢离等人面色都跟着一变,却无一人出言制止他,撒奔甚至还有些兴奋地笑了出来。
耀金属光明类的魂纹能力瞬时发动,箫请的双目宛如亮起的灯泡般散发出金色闪光,紧接着他便扣动了扳机,弹道穿透漫天风雪,直射入战场中央。
箫请这一枪的目标并非霍义本,而是霍义本胯下那匹黑色战马。一枪过后,黑马的脑袋被击穿,霍义本也在无防备的情况下摔下马去。
箫请将视线从瞄准镜上移开,这才开口道:“我赞同西门清风的决定。”